为促进中新双方教育交流,扩大汉语在世界的影响,加快汉语走向世界,应新加坡教育部的要求,国家汉办将从国内选派近百名中小学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新加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其中将从我省选派赴新加坡教师志愿者候选人10名。 一、汉语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中学语文教师; 两年以上教龄,具有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获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不含自考、函授、夜大),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小学语文教师 两年以上教龄,具有教师资格证,大专或中专毕业生,学制为全日制(不含自考、函授、夜大),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以上。 二、汉语教师在新加坡的任期:2—3年 三、汉语教师应填报的有关材料 (一)赴新加坡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英文) (二)赴新加坡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文) (三)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大学成绩单复印件 (七)工作履历证明复印件 (八)护照(若有)复印件 (九)结婚证(已婚)复印件 (十)出生证明 (十一)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十三)从教2年以上证明 (十四)健康证明 (十五)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到报名单位领取) (十六)荣誉证书(院校级以上)复印件 四、汉语教师国外待遇 (一)本科毕业生:每月2409.14—4352.72元新币(约合11889—21480元人民币); (二)非本科毕业生:每月1630.62—2624.48(约合8047—12951元人民币) (三)除了每年十二个月的薪金,教师享有浮动年终奖金; (四)老师在新加坡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报名时间 于2006年8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报教育厅对外合作交流处,教育厅初审后于2006年8月14日报国家汉办志愿中心。 六、选拔方式 志愿者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候人材料进行复审。最后由志愿者中心和新加坡教育部联合于9月初对复审合格者组织面试。 七、报名费:400元人民币 八、重要事项 凡申报该项目者报名时均需所在单位批准,派出单位为派出教师保留国内待遇,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不变。 九、交费方式 昆明市区可直接到教育厅7楼办公室财务科交报名费,地州报名费请汇款到以下帐户,并注明赴新加坡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费。 收款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 帐号:01548508091001 联系人:马丽华 电话:0871-5141238 邮编:650223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来源:云网。 Tags:云南省,教育厅,选派,新加坡,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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