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考试院获悉,2006年高考录取在外语口试不合格等23种情况下,高校可对考生退档不予录取。 23种退档原因分别为:总分低,录取额满;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分配;相关科目成绩偏低;外语口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体检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视力不合格;嗅觉不合格;身高受限;不符合走读条件;自愿放弃志愿;政审不合格;面试不合格;未面试;男生已录满;女生已录满;只招男生;只招女生;超龄(仅限军工院校);按学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编辑:李辉 来源:TOM网 Tags:高考录取,23种,原因,可退档 |
21世纪教育网,面向全国的中小学学教师、家长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