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9月10日,详情如下: 由于自治区财政厅网上缴费平台近期需升级系统。经研究决定,将原定10月高等自学考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第一阶段(2014年5月23日至6月30日)与第二阶段(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合并。调整后的网上报名报考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至9月10日。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http://www.xjzkzx.com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Tags:2014,下半年,新疆,教师,资格证 |
21世纪教育网,面向全国的中小学学教师、家长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