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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表示将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高中违规招生等乱收费行为。《意见》要求,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明确规定了各阶段学校禁止收费的范围。
学校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加强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严禁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从伙食费中列支。 Tags:2014,任何,学校,禁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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