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2014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仍可在各区县 公布的试点街镇办理居住地登记入学手续。长宁、闵行、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8个区县在全区县范围内试行,黄浦、徐汇等其他9个区县在部分街 镇试行(市教委将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公布)。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选择在试点街镇办理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要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携带户口簿原件、居住地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与入学告知书,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从2014年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办法,将与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精神,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 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提供其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及以上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 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5年,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2016年起,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2014年起,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实行来沪人员到街道、乡镇开具就业证明的办法。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报名时,由其父母携带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 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以及原籍户口薄、适龄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到居住证标明的居住地所在区县 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其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间,以2014年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上海教育”及各区县教育门 门户网站) Tags:2014年,上海,小学,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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