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区县及其以下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 2013年4月1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两批进行。 2013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2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 第一批为省部级领导机关和副省级城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等学校,时间到2013年12月底; 第二批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区县及其以下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时间是2014年1-7月。 Tags: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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