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初级中学: 为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考体育的目的和要求 中考体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态的关心和重视,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措施。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考试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考体育内容 2014年我市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学生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标准》)测试成绩及体育考试成绩两方面。 体育考试成绩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 1、必考科目——200米跑。 2、选考科目——在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个考试项目,3月22—28日中考报名期间,考生必须同时在珠海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上选定五个项目中的一项作为本人的考试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中考体育成绩计算办法 (一)2014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100%(总分100分)由《标准》测试成绩(占5%)和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占95%)组成。 其中: 1、初中三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成绩及格者得满分,不及格者不得分。各学校将《标准》测试成绩制成纸质(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区属学校先报区教育局汇总,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于4月30日前报送市招生办。 2、体育考试项目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二)社青考生 1、应届生:中考体育成绩计算办法同上,《标准》测试成绩由现学籍所在学校(盖公章)提供。 2、往届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占100%(不须《标准》测试成绩),其它同上。 (三)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体育科满分为100分,折算为45分,计入中考总分。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参见附件1)。 五、免考、缓考、择考规定 (一)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持有残疾人证),可免体育考试,免体育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考生的中考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 该考生的中考成绩= ×605; (二)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的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学生可免体育考试,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型等(见附件1),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我市规定的考试(或选考)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两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一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四)Ⅰ度的考生按择考标准(见附件1)的要求可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择考或免考。 (五)考生临时有严重病伤,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持有关证明原件提前到市招生办和体卫艺科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缓考。 (六)凡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需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www.zheec.net)填报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3、4),填报后下载打印并附医院证明,于3月22日前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市直属学校直接交市招生办,区属学校交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统一上交市招生办,同时与中考报名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进行选择、确认。市招生办接受免考、缓考、择考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8日。 (七)经市招生办和体卫艺科鉴定,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名单,将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六、其它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44号)精神,自2015年起,我市中考体育必考科目将在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和100米游泳(不限泳姿、不限时间)中,由考生自选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二)自2015年起,在初中阶段实施《标准》的测试项目不列入选考科目范围,选考科目其中一项为技能类项目。 七、中招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 (一)今年中招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设香洲(包括高新区、横琴新区)、金湾(包括高栏港区)、斗门三个考区,分别由三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考区的考试及相关工作的安排,我局将派人到各考区监督考试工作。 (二)市直属学校考生、社青考生(含往届生和在外地借读回我市报考的学生)参加香洲考区的考试,其考试的具体安排由香洲区教育局负责。 (三)考试时间:2014年4月7日—5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教育局自定,并于4月3日前将考试具体安排、秩序册报市招生办和体卫艺科。 (四)各考点设正、副主考2-3名,纪检干部1人。监考员(即裁判员)、监分员、评分员、医务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视实际情况而定。监考员应是参加过体育考试工作的熟悉业务、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和中小学体育教师。所有监考员需挂戴有编号的工作证上岗。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高度重视中招体育考试的安全问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考试前要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特别要对考生心肺功能作重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考试时应加强考场的医务监督,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六)考试前学校应将考试时间、地点,考试规则及组织要求通知考生;考试时,学校要派责任心强的领导或教师负责带队,有组织地依时带领考生赴考。 (七)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试前学校应统一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整理运动,要有效地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考试前各考点必须认真细致地检查考试场地和器材,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出现差错。考试时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九)对在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方案有关规定,造成学生成绩差错和伤亡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考试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考生必须持《珠海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术科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前15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点集中,听从监考员指挥。检录后,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点,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 (三)考试时,除当场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点。 (四)每项考试完毕,监考员要立即通报该生该项考试成绩。 九、纪律要求 (一)坚持回避的原则,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与中招体育考试的一切工作。 (二)在体育考试、评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收取单位或个人的馈赠物品、现金或有价证(卡)券等。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记录在案,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考生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十、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制定的中考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收取。报名时与其它学科收费统一交到市招生办。 十一、考试结果处理 考试结束后,三个考区将中招考试体育成绩原始登记卡装订放入考试袋并贴好封条,交市招生办汇总处理,并于5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因伤残免考的考生除外),考生可登陆珠海招生考试网查询。 十二、本考试办法解释权归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124373,2121307。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2、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登记表 3、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登记表 4、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登记表 Tags:珠海,2014年,中考,体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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