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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3-12-17 09:13 阅读: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 优级师范学堂。经过106年的积淀、传承与创新,学校已发展成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果丰硕、对外交流活跃的知名学府。校本部现有旗山、 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有7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25400多人、各类研究生6000多人;拥有 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 点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位居 全国同类院校和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
  
  传播学院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 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专业硕士:广播电视艺术),4个本 科专业(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已形成学术型与应用型兼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自2011年起,学院与 台湾世新大学合作,以“3+1”(即3年在本校,1年在台湾世新大学学习)模式在4个专业联合招收和培养学生(详见相关招生目录)。
  
   传播学院是“两岸媒介文化发展协同创新基地”,拥有省重点教学实验中心(数字媒体实验中心)、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媒介文化研究中心)。学院与省广电局 合作建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与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省广电集团等多家媒体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学院是福建省传播学会挂靠单 位,建有网络文化研究中心、文化产业研究发展中心、影视艺术研究所、台湾传媒与舆情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传播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 生1400多人。在教学上,学院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学科基础教学,强化学生实践,注重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近几年就业率均超过 98%。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中,有300多人次在校时荣获校级以上各种专业比赛等荣誉700多奖项。其中,郭蕾获“明日之星”全国 总决赛亚军;车玲玲获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杯周冠军;陈怡静获省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最佳辩手奖;欧阳丹娜获首届华东六省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洪洋获第 二届华东七省市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芃获福建省第四届“金话筒”主持人新人赛金奖;郑颖,郑哲翛,洪珍茹,陈丹艳、陈雅佳分获一、二、三、四届海峡两岸主 持新人赛金奖;张晓敏、余乐的纪录片《马幸》获第二届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优秀奖(国内仅3名);周耿忭的DV作品《地下生活》在第三届国际学生影视展播 出;林潇潇的中篇小说《高四学生》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并获《小说月报》第9届百花奖中篇小说奖;林煜的FLASH作品《寻找》获首届中国电视艺术家协 会动画短片学术奖;陈欣、王龙婷、王磊、林龙阳共同创作的短片《得》获世博竞赛单元提名奖;王宇作品《大学生这活儿》获得首届上海聚交影像节主题单元最佳 影片奖;伍娅伦、李敏获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DV大赛短剧组一等奖;杨龑获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DV大赛剧情组一等奖;廖先慧、李丽馨作品《中国大学生在线 ——成长陪伴者》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二等奖;传播学院学生主演的大型话剧《同桌的你》获第一届福建省“水仙花杯”文化艺术展演一等奖,并代表福建省 晋京参加全国大学生话剧展演活动;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三等奖7项;话剧《无人在场》获福建省首届大学生戏剧节金奖;音诗画《红岩颂》获福建省艺术院 校(系)文艺调研一等奖;2010-2013连续四年获得全国“中华诵•经典诵读”比赛福建赛区特等奖等等。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校传播学院各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40名(其中福建省内10名,省外30名)

8640/生·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

本科

10名(面向福建省招生)

8640/生·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

(闽台合作项目)

本科

30(面向福建省招生)

18000/生·年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50名(其中福建省内20名,省外30名)

8640/生·年

广播电视编导

(闽台合作项目)

本科

40(面向福建省招生)

18000/生·年


  注:
  
  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为准。
  
  2.面向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山东、辽宁等7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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