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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知

日期:2013-11-22 10:56 阅读:

2013年湖北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知

  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报名即将开始,网上报名于11月25日-28日,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26日-29日,面试时间为12月28日-29日。现对报考中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报名方法
  1.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
  2、现场确认期间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2)。
  4、2013年12月 23日 上午 9 时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 )打印面试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现场确认地点
  湖北师范学院教育大楼1116室
  四、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3.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4.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类别老师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5.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考点一律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其它考点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的报考,网报选择其它考点的考生信息一律无效。
  八、收费标准
  1、试点仍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面试费200元/人。

湖北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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