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将于11月25日至12月5日进行,其中考生网上填报时间为11月25日至29日,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 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在报名政策上,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往届复读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考生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报考,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外省在河北省借读和河北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需回户口所在省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有效证件、证明;在职职工应有单位的介绍信;尚未安排的转退军人应有民政部门的介绍信。 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诚信承诺书》。 特殊类别考生持证报名 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河北省贫困地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负责。 流入河北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流入河北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报考艺术、体育、对口类专业和拟参加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及院校单独招生等专业(专门)考试的考生,进行专业(专门)考试时,必须向测试点交验《报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由报名点打印,考生直接向报名点索取。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在河北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在河北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高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外省在河北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河北省的考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 Tags:河北省,2014年,高考,11月,25日 |
21世纪教育网,面向全国的中小学学教师、家长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