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 日期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协助部门(单位) |
一月 | 上旬 | 下发中考考试大纲 | 市局教研室 | 市局基教处 |
中旬 | 制订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 市局基教处 | |
出台《泰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方案》和《体育中考方案》 | 市局基教处体卫艺教处 | |
月底前 | 制订命题和阅卷工作方案 | 市局教研室 | |
制订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程序软件修改方案 | 市招办 | |
起草泰州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市招办 | 市局办公室、工委办、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监察室、基教处、职社处、教研室、国际处 |
二月 | 下旬 | 网上公布《2016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百问》 | 市招办 | 市局基教处、职社处、工委办、教研室 |
下发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方案 | 市局基教处 | |
三月 | 1-5日 | 组织初三学生网上报名工作 | 市招办 | 市(区)教育局 |
9日前 | 向省教研室报送报名信息 | 市招办 | |
上旬 | 落实中考命题点 | 市局教研室 | 市局监察室、办公室 |
中下旬 | 出台《泰州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市招办 | 市局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职社处、教研室、监察室、工委办 |
布置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 市局发展规划处 | 市局基教处、职社处 |
研究市直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 市局基教处 | 市局发展规划处、市招办 |
制订中考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 市招办 | |
完善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程序 |
28日前 | 通过答记者问形式宣传中招政策 | 市局工委办 | 市招办 |
三月 | 31日前 | 下发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和艺术特招生专业加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 市局体卫艺教处 | |
布置体育考试工作 |
四月 | 上中旬 | 汇总、汇报全市高中阶段各学校招生计划草案 | 市局发展规划处 | |
中旬 | 编制《2016年中考招生指南》 | 市招办 | 市局工委办、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财务处、职社处 |
30日前 | 组织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 | 市局基教处 | 市局教研室、市(区)教育局 |
组织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 | 市局教研室 | 市招办、市局基教处、监察室 |
五月 | 10日前 | 组织体育考试并做好督查工作 | 市局体卫艺教处 | 市招办、市局监察室、市(区)教育局 |
12日前 | 下发推荐命题人员的通知 | 市局教研室 | 市局办公室、基教处 |
15日前 |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下达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 市局发展规划处 | 市局基教处、职社处 |
各市(区)上报中考考点安排方案 | 市招办 | 各市(区)教育局 |
组织市直学校艺术加试工作 | 市局体卫艺教处 | 市局监察室 |
20日前 | 会同新闻媒体公布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办法 | 市局工委办 | 市局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职社处 |
审核、印刷《2016年中考招生指南》,并组织发放 | 市招办 | 市局工委办、财务处、基教处、职社处、监察室、师资处 |
23日前 | 印发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 | 市招办 | 市局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职社处、监察室 |
组织督查《2016年中考招生指南》发放情况 | 市招办 | 市局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职社处、监察室 |
完成中考文化考试考场编排工作 | 市招办 | 各市(区)教育局 |
五月 | 中旬 | 准备中考命题设备、资料;研究确定中考命题专家 | 市局教研室 | 市局办公室、基教处 |
23日 | 命题人员进入命题点 | 市局教研室 | 市局监察室、办公室、基教处 |
27-31日 | 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市招办 | 各市(区)教育局 |
下旬 | 各市(区)上报考点考场安排信息、试卷统计数 | 市招办 | 各市(区)教育局 |
29日前 | 审题人员进入命题点 | 市局教研室 | 市局基教处、监察室 |
31日前 | 各市(区)上缴试卷及阅卷经费 | 市招办 | 市局财务处 |
六月 | 2日 | 召开全市考务会 | 市招办 | |
5日前 | 各市(区)上报体育考试成绩和加分照顾考生信息 | 市局体卫艺教处、基教处 | 市招办、市(区)教育局 |
10日前 | 做好网上录取模拟投档工作 | 市招办 | |
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 市招办 | 市(区)教育局 |
11日 | 完成试卷命题、印制工作 | 市局教研室 | |
12日 | 各市(区)领取试卷 | 市招办 | 市局教研室,市(区)招办、基教科 |
15-17日 | 组织初中毕业及升学文化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两科测试 | 市招办 | 市(区)教育局,市局监察室 |
18-22日 | 组织全市阅卷工作 | 市局教研室 | 市招办、市局基教处、电教馆、监察室 |
23-24日 | 合并、核查中考成绩 | 市招办 | 市局监察室 |
25日 | 公布中考成绩 | 市招办 | 市局监察室,各市(区)教育局 |
确定各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四星级普通高中投档线 | 市教育局 | 各市(区)教育局,市招办 |
召开中招工作新闻发布会 | 市局工委办、市招办 | 市局基教处、职社处、监察室 |
26-7月2日 | 组织全市中招录取工作 | 市招办 | 市局工委办、办公室、财务处、基教处、职社处、监察室 |
八月 | 20日 | 完成有关高中阶段招生学校补录工作 | 市招办 | 市局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职社处、国际处、监察室 |
九月 | 30日 | 督查招生政策执行情况 | 市局监察室 | 市局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职社处、国际处、市招办 |
十月 | 30日 | 总结招生工作 | 市招办 | 市局发展规划处、基教处、职社处、国际处、教研室、监察室、工委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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