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学生的入学年龄规定为“在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那些9、10月份出生的孩子,因为这个规定就得在幼儿园多待一年,看着同龄的孩子都能升小学了,自己却不能,对孩子心理会造成影响。而相差1、2个月在智力发育上基本上是没有区别的,何况现在孩子的整体智力水平都有很大的提升,不应该再按以前的标准了。 有没有规定入学年龄下限呢?上教育部网站一查,还真有一部政府部门规章——国家教育委员会1996年发布的《小学管理规程》。其中第10条规定:“小学招收年满6岁的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请注意,条文中两个年龄的提法截然不同,用“7周岁”,却不用“6周岁”。这就意味着今年发生在广州6岁男孩小明身上的荒唐事本不该发生。 小明上一年级仅三周后被赶出校门,因为他生于2003年9月4日,距入学“周岁”年龄差4天。更普遍的是,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孩子虽然与当年9月1日前出生的孩子同岁,但都不得不回幼儿园“复读”一年,家长闹心不已。 Tags:小学,入学,年龄,放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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