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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禁止女生穿短裙惹争议 教育跟裙子何干?

日期:2012-9-18 10:58 阅读:

            湖南一学校规定:女生裙子须过膝 不能穿短裤拖鞋

  “湖南女子学院最新消息:出寝不能穿拖鞋,不能穿短裤,不能穿不过膝盖的裙子!被遇到的将拍照出黄榜!”这两天,一条新校规的出台在湖南女子学院炸开了锅。

  学校认为应加强文明着装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而不少学生却怀有抵触情绪:大热天的也不让穿短裤,这是要闹哪样啊!

  今日记者在湖南女子学院看到,女生都穿着清一色的长裤、长裙,除了天气变冷,新校规的“威慑力”也显而易见。“昨天我同学穿短裤,被拦在教室外了,要求回去换了裤子再来,伤不起!”刘同学告诉记者,每天都有班干部和学生干部检查着装,专拦着装“暴露”者。

  湖南女子学院院长助理成荷萍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湖南女子学院学生校园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其中第八条写到:“举止端庄,行为文明。穿戴整洁,美观大方。不穿背心、拖鞋、吊带装等进课堂及公共场所。不佩戴与学生身份不符的首饰。公共场所与异性同学交往举止得体。”而《湖南女子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第二条规定:“文明着装。不穿拖鞋,不穿背心、吊带衫、超短裙、超短裤等过于暴露的服装和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新规一出就受到学生的热议,还有部分学生表示不理解,其实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成荷萍说,因为学校是个“女儿国”,以前学生穿着很随意,有女生经常穿着吊带、拖鞋、超短裤、超短裙出入教室,不但破坏了女大学生的端庄淑女形象,连男老师讲课都觉得“害羞”,目不敢斜视。

  因此,秋季新学期学校制定了《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重塑女大学生新形象,培养具有“好习惯,好行为,好形象,有素养,有追求”的女大学生。

  声音

  这是要我们当修女么

  大二张同学:超短裤、超短裙不能穿,洞洞鞋不能穿,这是要我们当修女么?

  大三刘同学:夏天热死人了,既然不能穿短裤,不能穿短裙,干脆我们一起裸奔吧!学校没规定不能裸奔!

  邹同学:学校太过了,不能因为我是女子学院的学生就对我们特别地苛刻,初中高中都没有限制穿短裤穿短裙。我们是成年人了,难道穿什么衣服的权利都没有?

  他校连线

  中南大学醒女生防“社交性强奸”

  中南大学在2012新生手册里指导女大学生防范性侵害。安全手册认为,10类女生需特别防范“社交性强奸”:长相漂亮,打扮时髦者;文静懦弱,胆小怕事者;作风轻浮,有性过错者;身处险境,孤立无援者;体质衰弱,无力自卫者;怀有隐私,易被要挟者;不加选择,易交朋友者;贪图钱财,追求享乐者;意志薄弱,难拒诱惑者;精神空虚,无视法纪者。

  他山之石

  日本男校禁与女子交谈

  日本国内有很多男子学校和女子学校,每个学校的校规也非常特别,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男子学校:在校内禁止与女性攀谈或为其做向导。男子学校是严格禁止与女性交谈的,这可能会引起其他同学的郁愤。休息的时候必须参加摔跤活动。可以携带色情书籍入校。

  女子学校:运动会时禁止邀请男性入校观赏,即便是家人也不允许。天气热的时候可以扇裙子。平时要常备卫生间共用的生理用物品。

  正方:湖南“女子学院新规”有何不可?

  读了上述消息,笔者以为,湖南女子学院的新校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切中了部分学生在着装上的要害,对于促进着装文明有重要作用。世界上的自由都只能是相对的,鱼儿自由却离不开水,鸟儿自由却离不开翅膀,离不开托举它的空气,什么东西都应受到一定的限制,着装同样如此,同样需要有一条基线,如果没有一个规则,没有一条必须遵守的基线,任何人都依着自己的性情随意地穿,那还真不知道会有多少出格的衣着装扮,“举止端庄,行为文明。穿戴整洁,美观大方。不穿背心、拖鞋、吊带装等进课堂及公共场所。不佩戴与学生身份不符的首饰。公共场所与异性同学交往举止得体。”这已是最低限制了,有何不妥?想想吧,要说天气热,你热,她也热,大家都热,如果满教室的学生都因为热而不讲究着装,倒处都是超短裙,都是拖鞋吊带,都是背心短裤,学生这样,老师也这样,那是一幅什么样的情景?那还叫知识的殿堂吗?

  着装文明是文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场合,有些人毫无顾忌,衣裤以越短越好,越少越好,于是,只要稍一弓腰,脊背便外露,稍一侧身,肚皮便呈现,自以为很美,旁人却认为是没有修养的表现,连旁人都为之感到害羞的着装无疑是最不得体的着装,因为一个文明的人在着装上就应当讲究得体,让着装与场合协调,学生犹其应如此。当然,文明着装,不是仅针对女性,男性同样如此,在公共场合,不应着过短过小的衣裤,而要以朴素大方为标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湖南女子学院在管理学生方面,做了一件大实事,对促进学生的着装文明、思想文明、举止文明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课堂拒绝短裤彰显礼仪的回归

  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本无可厚非,但服饰要合于场合,这应该也是共识吧。就像参加运动会不能穿西服革履、正式场合也不能整个大裤衩子一样,教室上课穿短裤也很有不伦不类之嫌。

  众所周知,学校是神圣的净土,教室是纯洁的乐园,但开放搞活的大环境却让神圣和纯洁变了味道。现下时兴的超短裙短得没有限度,女式短裤也与内裤、裤头没啥区别了。夏天热不是过度暴露的借口,爱美之心也不能成为助长低俗习气的温床。

  很多人认为正是由于咱们开放搞活才引进了西方这些过度暴露的低俗习气。其实不然。《圣经》里讲,上帝造亚当与夏娃,两小无猜,裸体同居乐园,不知羞耻,后因蛇诱夏娃吃禁果,夏娃又将一半给亚当吃,由是两人聪明起来,赶紧编树叶,遮盖下体。可见,西方自古以来也不是唯裸露才为美的,反是聪明了,有了羞耻心了,知道不裸了。而且中国传统文化重在含蓄美、内在美。为什么到了现在反倒取他人糟粕、弃自己精华,以裸为美、不知羞耻了呢?由此联想起了轰动一时的名言:“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在此我不想落人口实,去无谓的评论骚与扰的关系,但此种具有明显挑逗的意味居然还能博得诸多人的支持,更高举女权主义之大旗,鼓吹男女平等的号角。我真不知把羞呀耻的放到哪里了。

  湖南女子学院的女生们不必抱怨吧。你们上体育课是应该能穿短裤的。如果你们校内有游泳池的话,也肯定会让你们穿泳装下水的。所以裙子长度呀禁穿短裤呀完全不是限制你们的自由的,而是要帮助你们培养具有“好习惯,好行为,好形象,有素养,有追求”的女大学生端庄淑女形象。前些天扬州女大学生入学学礼仪让我眼前一亮,湖南女子学院的新校规更让人耳目一新了。

  反方:高校禁止女生穿短裙,何必畏学生如猛兽?

  高校女生,应该都是二十左右的年华,一个女孩子最年轻靓丽的时候,打扮得漂亮点,可以理解,学校何必那么老古板?学生就算穿个吊带、超短裙,只要不是在正式的场合,学校特别明令要穿校服的时候,就是可以接受的嘛。穿裙子的女孩最漂亮了,大学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不光女孩爱,其实男孩子也喜欢看的。

  记得好几年前,学校就开始安装避孕套自动售货机,现在却连个接受异性食品礼品都是禁止范围,莫非这所高校的领导是清朝穿越过来的?再说了,男女学生们之间送个礼品请吃个饭,并不就是一定要发展成恋爱关系的,也可能是正常的单纯的男女同学之间的感情。大学校园是学生即将走上社会的最后一站,让他们在学校学会正常的男女交往,是上社会谋生的基础,学校如此规定,显然手伸的太长。

  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学校不应该再把他们当作小朋友们一样管束,强制让女学生们都签这个承诺书,说严重点都涉嫌侵犯女生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其实任何表面的强制规定都是最下等的策略,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让学生们将心思花在学习上,那该从他们的思想上入手,引导学生自律,让他们觉得在共场合卿卿我我搂搂抱抱不雅,才会真的净化了校园风气。

  简单的强制规定,只会适得其反,学生们的抵制情绪一旦被激发,甚至会引发故意的和学校作对,不让做什么偏做什么。现在的大学校园都是男女生混合的,不是男子学校女子学院,单独强制女方,也会激起男生的反对,英雄救美的血性甚至会刺激他们做的比女生还出格。因此来说,这家职业技术学院发出的《女生与异性交往自律承诺书》实在值得商榷。

  教育跟裙子长短何干?

  民国初年,曾经有一度中国的女学生很为自己的头发发愁,如果有谁把头发剪短,就会遭到学校的处罚,一般都是开除。理由据说是有伤风化,为什么剪短了头发就有伤风化?不知道。现在想来,主要是某些掌权的大人物看不顺眼。头发风波过去不久,大人物又围绕女学生的裙子以及上衣纠缠不已,说是不能露出胳膊和小腿。某些地方的大人物,比如山东的韩复榘,还派执法队上街,盘查穿衣不合他意的女学生。

  多少年来,中国的年轻人,尤其是女孩子,特别容易遭遇来自某些大人物的管束和制裁。尽管这种管束和制裁,每每带有特别冠冕堂皇的道德借口,比如有伤风化,比如加强青少年道德约束等等。但说到底,无非是这些大人物看不顺眼,而这个不顺眼,则是某种阴暗心理的折射。看起来是为了管束年轻人,不让他们变坏,其实就是九斤老太,总是感觉今不如昔。自己当年被管过,不舒服过,现在也不能让年轻人舒服了。既然今不如昔,那么自己有权,就要折腾一下年轻人,好显示一下自己莫须有的优越。

  在这种管束中,被管束者,实际上是被看成“物”,其人格、爱好,根本没人在意。奇怪的是,这样的事,居然总是发生在教育界。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教育者,到底是打算把学生培养成人格健全的人,还是听话的羔羊?我想,很多校长,肯定特别喜欢后者。

  很难想象,一所无视学生起码尊严和选择的学校,能培养出健全、合格的人才来。

  学校自订校规算不算违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而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古今皆然,中外皆然。春秋战国时期的《弟子职》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校规,对弟子事师、受业、馔馈、洒扫、执烛坐作、进退之礼等做了详细规定。西方国家的学校也有校规,有些国家的校规也非常严格,例如韩国中学对学生仪表的要求非常严格。绝大部分中学都要求学生必须穿校服,而且对裤子长度、女生裙子长度都有明确规定。有的学校甚至还严格规定了学生所穿袜子、皮鞋的样式和颜色。各个学校对男生发型的限制就更严格了。比如,不许留长发、烫发和染发,有的学校还规定男生头发长度不能超过7公分、鬓角不能超过3公分等等。为了执行这些规定,校方经常对学生进行仪表检查。如果发现违反头发规定的学生,监督人员会当场给予罚站、打扫卫生等处罚,有的时候甚至干脆带到教室里强行剪短。古今中外的的校规其共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今天在我国,校规不但不可以弱化,相反,还必须强化。这是因为今天我们的家庭规范、社会规范尤其是道德规范在不断弱化,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先导,学校要通过校规建设为重建社会规范做出努力,为构建公民社会、和谐社会发挥影响。问题是我们今天需要什么样的校规呢?我觉得学校在制定校规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违法不违法?大多数人关心校规合法不合法,特别是有些调皮学生在违反校规受处罚时,往往会责问学校:你这个校规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如果没有,学校处罚我就是违法。这样的责问是不成立的。校规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依法制定的,这是因为如果学生的行为违法了,就不是学校可以处理的了。校规主要是依据道德规范、公序良俗制定的,因此,对于校规,我们首先要考查的是其有没有违法。纵观现行校规,多有违反法律法规之处,尤其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私有财产权、隐私权以及申诉权等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广西柳州市南区某区民办中学校规规定,学生进校要搜身查行李,一经发现烟、打火机、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当场没收。这样一个本身就违法的校规,无论出发点如何,均不可取。

  人性不人性?有学校提出了这样的口号:严防死守,全时空监控,确保每一寸土地都安全。这个口号反映出我们某些学校的管理不是从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而是从方便管理者的角度考虑,没有坚持以人为本。学校在制定校规时一定要从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的长远发展出发。琼海嘉积中学校规规定,每天6:45,快走或跑至操场,呼吸新鲜空气,作健身体操10分钟,按时大便一次。晚上9:30,作柔软体操,大便一次,刷牙,想一想一日所做的事或写日记。什么时候去厕所,哪是可以勉强得来的?这个校规就不够人性化。

  谈到人性,我们还必须具体分析,人有自然性和社会性。我们要把学生培养成一个有修养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社会人,而不是把学生培养成一个有知识的高等动物。猪想睡就睡,而人不行,因为人是理智的、有责任感的,是应该有所克制、有所取舍的。最近有人在批评“早恋标准”时说:“一个处在青春期发育的孩子,对异性产生某种好感是很自然甚至是不可避免的,德国伟大诗人歌德说过:‘英俊少年哪个不善钟情,妙龄少女谁个不怀春’。禁止校园恋爱,不仅有悖科学常理,而且扼杀了青少年正常的心理需求。”对异性产生好感是青少年的自然需求,而这种自然需求当然要服从人的社会责任。而学校禁止早恋,不是扼杀青少年正常的心理需求,而是让学生明白自己当下的责任,以及学会对自己、对他人负责。

  因时不因时?现在的中小学生都是90后、00后的,时代不同,他们看重的是一种平等,一种被尊重。我们制定校规首先必须要走进90后,00后这一代的心理去,了解他们想要什么,他们未来的担当是什么,要解读他们的心理,解读他们的需求。学校的校规要取得成效,发挥教育效果就得因时制宜。清朝杭州万松书院“校规”规定:上课前,要先请老师,然后拜孔子、向教授作揖行礼、敬茶、击鼓后,方能开始听讲;课上完后,学生要再次敬茶、谢师、作揖,等老师退场,然后才能下课。万松书院的“校规”被当时岳麓书院等很多国内知名书院学习、借鉴。但这些校规今天行得通吗?郑州二七区张魏砦德全学校校规规定,上下课时小学生唱着《儿童团之歌》,手握红缨枪站岗值勤;学生偷钱学校开批判大会;老师学生都拿起《毛主席语录》,苦学“老三篇”;校园内被种上一片片向日葵、玉米等农作物;故意让学生抢苹果,体验弱肉强食的激烈竞争。这些带有文革情节的校规给人的感觉不仅仅是滑稽,更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注定不得善终。

  今天的校规要符合公民社会对人的要求,要尊重学生,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要关爱学生,培养学生的友爱情怀;要赋予责任,培养学生的担当意识;要重在引导,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校规制定要摸准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教育层次的受教育者心态,更多从他们的角度和立场出发,校规表述上应该少一些“禁止”、“不准”、“不许”,多一些“建议”、“提倡”、“允许”;内容上应该少一些教条、告诫、处罚,多一些理解、关注、宽容,应该把触角从学生的行为习惯、学习要求延伸到心理、思想、情感各个领域,全面关注学生的喜好和状态。

  可行不可行?校规,顾名思义就是学校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在校师生的言行。校规的管理范围就是学校,管理对象是作为“教师”和“学生”角色的社会人,管理的内容是可见、可控的事,而不是思想和学生的私事。南京一初中校规规定,学生上课期间不准看电视,周末在家不准看湖南卫视,建议看中央电视台;生日不能跟同学过;不能使用电子产品,包括PSP、手机、电脑、MP3、MP4等。对于此类校规,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学校模糊了“校规”和“家规”的界限,对于学生个人行为,尤其是校外行为,自有社会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约束。“超出学校的管理范畴去干涉学生的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与个人空间,就是越权。”

  接受不接受?校规主要是针对学生的,是要学生遵守的。只有学生理解和接受的校规,学生才会心甘情愿的遵守。那么怎样让学生理解并接受校规呢?德国的教育专家约根·维尔克在应邀访问中国时介绍说,德国学校的校规都是由学生、家长、校方三方面推出代表,然后共同商讨决定的,这样学生就会更加自觉地遵守自己参与制定的校规,而且因为有学生自己的参与,所制定的校规也更符合学生实际情况,更加合理。

  最近台湾有一则有关校规的新闻就证明了约根·维尔克的观点。中国新闻网4月29日报道,台北市私立静修女中学在早会期间不顾现场有男教官、男老师,要700多名女学生当场脱掉背心,检查内衣颜色,因为学校规定,不得穿深色内衣,这样的行为被媒体批评太粗暴。对此,有家长力挺学校,大部分学生也认为根本无所谓,因为这样的规定行之有年,全都经过学生、家长同意,遵守这样的校规,学生、家长觉得是天经地义的。

  今天我们的很多校规是学校单方面的规定,虽然有很多校规,家长是理解和支持的,但学生不理解、不支持,因而学生就不愿意遵守,最后学校就强制学生遵守,从而造成一些悲剧。山东某校因剪发校规造成女生跳楼,我幷认为这个校规有问题,只是觉得这个学校在制定、执行校规的程序、方法上可能有些欠妥。

  在具体的学校管理中,到底什么样的校规才是科学的?这应该要做具体分析。有些校规在社会看来是荒唐的,而在学校看来,却是有效的。就像“早恋标准”:“长期向异性提供金钱、物质诱惑”这条标准是一位家长要求的,备受嘲弄的“在操场上、通道,男女同学并肩散步”,则是该校多名“恋爱高手”建议的。因此对于校规,特别某些特殊校规,社会各界要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宽容。同时,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校规的制定,而不是作为旁观者来看笑话,因为今天是学校的笑话,明天可能就是家庭的笑话、社会的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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