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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思想品德新课程标准(修订稿)

日期:2012-3-20 21:32 阅读:

第一部分   前 言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也在不断增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对人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教育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初中生处于身心迅速发展和学习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阶段,处于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在思想品德的发展上得到有效帮助和正确引导。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需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根据党的教育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结合学科发展规律,特制定本课程标准。

本课程标准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一系列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的重要渠道,对初中思想品德课程的建设与实施起重要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初中生的思想品德发展与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思想品德课程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以初中生生活为基础、以促进初中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为目的的一门综合性的必修课程。主要有以下特性:

思想性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分阶段分层次,对初中生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人文性  尊重学生学习与发展规律,体现青少年文化特点,用初中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课程内容、实施教学;用优秀的人类文化和民族精神陶冶学生心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学生发展,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实践性  从初中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将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作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基础;注重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丰富多样的活动,在认识、体验与践行中促进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

综合性  以认识自我、我与他人和集体、我与国家和社会为主线,对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整合;与初中生的社会生活、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紧密联系,是对学生在这些领域中的体验、认识和遇到的问题所进行的梳理、加工和提炼。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一)帮助学生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做合格公民是课程的核心

初中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自我意识和独立性逐步增强。在初中阶段帮助学生形成良好品德,树立责任意识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对学生的成长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本课程的任务是引领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公共生活、热爱生命、感悟人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基本的善恶、是非观念,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做对社会、国家、世界有见识和负责任的合格公民。

(二)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

人的思想品德是在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初中生生活范围逐渐扩展,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日益增多。本课程正是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上,与他们一起体会成长的美好、面对成长中的问题,为初中生正确认识自我,处理好与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坚持正确价值观念的引导与学生独立思考、积极实践相统一是课程的基本原则

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学生的生活体验和独立思考,社会要求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与实践才能更好地内化。本课程将正确的价值引导蕴涵在鲜活的生活主题之中,注重课内课外相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进行积极探究和体验,通过道德践行促进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

三、课程设计思路

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尤其是处在青春期的初中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是本课程设计的基础,课程从初中生的生活实际出发,直面他们成长中遇到的问题,满足他们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初中生在生活中需要认识自我,处理与他人和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另一方面,初中生在处理这些关系时都会涉及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重要的内容要素。

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理念,本课程的设计思路是:以初中生逐步扩展的生活为基础,以初中生成长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关系为经,以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内容为纬,基础明确、经纬交织、科学设计。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本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旨在促进初中生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二、分类目标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

                                   珍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意志坚强。

                                   亲近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勤俭节约。

                                   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热爱劳动,注重实践,崇尚科学,勇于创新。

                                   遵纪守法,追求公正,自主自立,增强公民意识。

                                   热爱集体,敢于竞争,善于合作,有奉献精神。

                                   热爱祖国,热爱和平。

(二)能力

                                   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能够自我调适、自我控制。

                                   掌握爱护环境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养成爱护环境的习惯。

                                   逐步掌握交往与沟通的技能,学习并运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方法。

                                   学习搜集、处理、运用信息的方法,能够积极适应信息化社会。

                                   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能够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选择。

                                   领会法律的意义,初步学会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维护合法权益。

(三)知识

                                   了解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征和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认识个体成长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了解我与他人、我与社会、我与自然的道德规范。

                                   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

                                   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国策以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初步了解当今世界的发展状况。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一、认识自我

(一)成长中的我

目标:

——正确认识自我的生理与心理变化,体验青春期的美好与烦恼。

——学习调节情绪,增强调控自我、承受困难和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形成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客观地评价自己,积极接纳自己,逐步养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品质。

内容标准

活动建议

1.1 悦纳自己的生理变化,协调生理与心理的和谐发展。

1.2 知道青春期心理卫生常识,体会青春期的美好,学会克服青春期的烦恼,调控好自己的心理冲动。

1.3 理解情绪的多样性、复杂性,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保持乐观、健康的心态。

1.4 客观分析挫折和逆境,寻找有效的应对方法,养成勇于克服困难和开拓进取的优良品质。

1.5 主动锻炼个性心理品质,磨砺意志,陶冶情操,形成良好的学习、劳动习惯和生活态度。

1.6 了解自我评价的重要性,能够客观地认知自我,积极接纳自我,形成比较清晰的自我整体形象。

分组讨论当自己情绪冲动或低落时的表现并和老师一起分析如何利用倾诉、转移、换位、自我宽慰等方法,进行合理的情绪宣泄。

搜集“战胜困难和挫折,在逆境中自强不息”的事例,讨论人应如何面对困难和挫折。

从“我心目中的我”“同学心目中的我”“老师心目中的我”和“父母心目中的我”等不同角度,给自己画像,分析评价的差异,找出前进的方向。

开展“青春日记”活动,记录心路的历程和对成长的思考。

 

(二)自尊自强

目标:

——体会生命的可贵,热爱生活。

——培养自尊、自立、自强精神。

——能够分辨是非,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内容标准

活动建议

2.1 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体会生命的可贵,学习基本的自救自护常识,懂得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关系。

2.2 知耻、自尊,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2.3 体验行为和后果的联系,懂得每个行为都会产生一定后果,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4       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比较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

2.5       体会生命的价值,知道实现人生意义应该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

2.6       养成自信自立的生活态度,体会自强不息的意义。

以“我们身边的动植物伙伴”为主题,作一次本地区的植物动物物种及其生存状况的调查,观察每个物种及每个生命个体的独特性,体会生命世界的神奇。

通过观看纪录片、图片等方式,初步了解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学习一些自护、自救、互救、他救的常识。

列举一些中外人物的事例,或围绕自己和同学的生活故事,就“人生的意义”开展一次主题讨论。

开展一次“行为后果体验”活动,以增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意识。

 

(三)学法知法

  目标:

  ——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体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

——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我国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

内容标准

活动建议

3.1 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2 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一定制裁。

3.3 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掌握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3.4 懂得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搜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典型案例,讨论和说明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意义。

列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易沾染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表现,分析这些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

查阅有关法规,了解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和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在承担刑事责任上的不同规定,讨论这样规定的依据。

结合本地实际,以生活中的案例,讨论和说明如何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与他人和集体

  (一)交往与沟通

目标:

——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学会人际交流与沟通。

——善于与人合作,努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内容标准

活动建议

1.1 知道礼貌是文明交往的前提,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与技能,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1.2 了解青春期闭锁心理现象及危害,积极与同学、朋友和成人交往,养成诚实、热情、开朗的性格。

1.3 学会与父母平等沟通,正确认识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和教育,以及可能产生的矛盾,学习与父母沟通的技巧,调试“逆反”心理。

1.4 正确认识异性同学之间的交往与友谊,把握尺度与原则,学会用恰当的方式与同龄人交往。

1.5 了解教师的工作,积极与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正确对待教师的表扬与批评,增进与教师的感情。

1.6 理解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能正确对待社会生活中的合作与竞争,养成尊重他人、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品质。

1.7 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主动参与班级和学校活动,并发挥积极作用,有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领会学校生活的幸福,体会团结的力量。

交流使用和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以及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轻声细语的不同感受,体会讲文明、懂礼貌在生活中的作用和价值。

以“我是如何化解与父母的冲突”为题,回忆自己和父母当时的表现、感受,交流解决矛盾的方法,讨论、分享成功解决矛盾的经验。

采访老师,内容包括该老师对其所教学科的认识、对班级的评价和期望、生活中的烦恼和欢乐等,根据采访写出报告。

搜集汶川地震中中学生勇救他人、互相救助的感人事迹,体会同学友谊的珍贵。

开展多样化的班集体活动,在集体活动中体会温暖与力量。

 

 

 

 

(二)交往的品德

目标:

——知道孝敬父母和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能够尊敬父母和长辈,做一个诚实的人。

——学会感恩、关心、尊重、宽容、理解他人,乐于助人,与人为善。

内容标准

活动建议

2.1 体会父母为抚养自己付出的辛劳,孝敬父母和长辈。增强与家人共创共享家庭美德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代际文化的交流与互动。

2.2 懂得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实的基本要求,知道诚实才能得到信任,正确认识、体会生活中诚实的复杂性,努力做诚实的人。

2.3 尊重、帮助他人,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学会换位思考,学会理解与宽容,与人为善。

2.4 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做到平等待人,不凌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人。

2.5 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爱护公共环境和设施遵守公德和公共秩序。Tags:初中,思想,品德,新课程,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