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 教学内容 备课 论文摘要:有关法学本科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更新是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法学作为上层建筑必然随着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不断更新、变化和发展。这使得法学教师必须适时地更新和深化真正符合法治精神与普世价值的精神资源,并将之作为教学内容传递给学生。备课是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的根本保证,从备教材、备自己和备学生三个层面进行备课,对实现法学教学内容深化和更新的目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任何学科知识都是相对真理的体系,都必然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与发展而不断更新、丰富和发展着。法律作为一种政治上层建筑,全面反映并调节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学作为法律的理论知识体系必然随着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不断更新、变化和发展着。新的法律被源源不断的制定出来,旧的法律则不断地被修改、废止和清理,有关法律的知识在日益增加和改变,这种情况使得法学教师必须对法律发展的历程与现存形态,对已有的法律规范体系与现实生活之间的联系,以及社会本身做不断的认识与反思,适时地更新和深化真正符合法治精神与普世价值的精神资源,并将之作为法学教学内容的组成部分通过各种表达方式传递给学生。所有这些都要求教师不断深化和更新自己的教学内容。 一、教学理念的更新是教学内容深化和更新的基本前提 首先,法学学科的实践性要求教学内容不断地更新和深化。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日趋复杂的社会关系与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势必会对现有法律提出质疑,如实施安乐死的医疗行为和见死不救的行为有没有必要用刑法来规制,这些新生的社会问题不断的提出和丰富着法律研究的课题。作为法学教师,必须时刻结合社会的新动态不断地深化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其次,大学生的素质教育以及法学学科的自身特点决定教学理念必须更新。大学生和非大学生最主要的区别不在于是否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而是使受教育者获得智慧、精神、人格等全面涵养和促进,获得主动求知、自我发展和思考问题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扮演的不是传统的教书匠角色,而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领路人。教师授课过程不可照本宣科,学生更不可只寻求已成定论的知识成果。教师与学生更应关注的是过程和原因,应该借助书本上的知识载体与形式挖掘理论成果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和发展动态。这就需要教师与学生在教和学的过程中转变思想,不断就现有的知识体系进行更新和深化。 二、备好课是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的根本保证 教学内容的更新与深化主要是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深化,在教材、学生和教师自己三个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对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的起着重要作用。 (一)备好教材——明确需要更新或深化的具体知识内容 传统教育中教师上课内容,基本按照指定教材的体系按部就班的进行,这就等于教师是在课堂上帮学生读一遍书。读书本是学生的事情,教师取而代之不利于培养学生自主意识和自学能力。教师真正要做的是根据教材,查阅相关资料,进行观点的归纳总结,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与学生一同评析教材观点。这样做可以克服学生迷信教材的现状,有利于培养学生善于思考的能力。在实践教学中要备好教材需把握以下几点: 1.备好所选教材的知识体例,确定自己的授课体系 教师在授课时应以所选教材知识体例为参考,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角度出发形成自己的个性化授课体系。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用“有用性”概括,所学知识能够学以致用,学生的学习兴趣自然浓厚。因此,课程的篇章结构要结合学生的学习兴趣设置。以刑法学为例,重点章节设置时按照案例到理论再到案例的体系设置。如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论,第一步阐述案例,提出问题,引发思考。如甲乙二人相约杀丙,结果中途甲退出,乙一人前往并将丙杀死,问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各自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第二步,通过刑法共同犯罪理论的讲授回答问题。甲乙构成共同犯罪,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第三步,再进行其他假设,展开问题探讨。如乙杀丙时被丁看到,等丙死后,帮乙毁尸灭迹,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这就涉及到新的刑法理论——承继的共犯问题。以此类推,可以不断展开问题,不断回答问题。“展开问题”可以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趣味性,“回答问题”过程中不断展现和更新刑法理论,并能锻炼学生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的能力,可谓一举多得。 2.备好教材的相关知识内容,确定需要深化或更新的具体知识 备教材的知识体例是从整体、宏观上把握所选教材,形成教学思路,而备教材的相关知识则是从部分、从微观研讨专业知识,把每一章节、每个具体的知识内容,尤其是那些基本的、重要的知识内容吃深吃透。 首先,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知识应讲深讲透,一些相近相似知识点要通过比较分析,深入讲解。如2009年“梁丽捡金”一案曾引发法学界的大讨论,讨论的核心是梁丽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再如实践中通过欺骗的方式将他人骗离居所而后入室盗窃的定盗窃罪、诈骗罪还是数罪并罚等,要解决这类问题单纯弄清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的概念当然不够,还必须利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其他参考资料对相关财产罪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帮助学生更深入更细微地掌握所授知识。 其次,疑难知识点要根据学术研究动态加以深化和更新。疑难知识点常是具有争议,没有定论。教师应当结合科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介绍国内国外研究现状和立法现状。当然最终不一定要形成定论,但这个深化和更新疑难争议的过程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了学生辩证分析、逻辑推理的能力,是大学课堂完成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教学活动。 最后,教材的瑕疵应尽自己的学力努力补救。教材瑕疵包括两种,第一,教材观点错误,即教材的观点与学术界已成定论的观点相悖或对立法规定的理论解释错误。这类错误一般是由时间关系导致的,新观点形成或新法颁布实施后原有教材没有及时进行修正,这需要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动更正。如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杀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009年之前的各类法学教材中多认为此行为不构成犯罪,但2009年国家司法部指定的司法考试教材中认为此行为客观上是犯罪行为,只是年龄原因不承担刑事责任,现已被法学界所认可。该问题的不同回答会涉及到刑法间接正犯理论,共同犯罪、教唆犯的责任承担相关问题的一系列变化。第二,教材语言上、逻辑上的一些语法错误。这类错误尽量发动学生指出,培养学生思维与语言的敏锐性、严谨性和逻辑性3.备好法条,挖深挖细 法学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类纠纷的理论依据是法律规定,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定的载体,他表明国家就某一问题的基本态度,例如刑法中明文规定如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其实按照法律理论推理携带凶器抢夺的仍是抢夺罪,但法律拟制为抢劫罪,这一拟制规定的立法背景,法理依据是否科学,有没有修改的必要是我们法学教学内容不可回避的问题,需要结合备教材的专业知识进行理论深化和更新。 (二)备好自己——不断学习,提高深化与更新教学内容的能力与水平 教师通过不断学习,完善和整合自己的知识储备,及时了解并掌握学科动态及社会实践发展趋势,才能对教学内容不断有新的发现,有新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将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落到实处。 首先,具体讲授的课程内容应当烂熟于心。只有在充分掌握已有知识体系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了解有关内容的合理与不合理,才能具备判断知识是否陈旧过时的能力,才具备洞察新事物,新思想的敏锐力。 其次,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也应熟悉。法学与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紧密联系,法学体系内各分支学科间的知识也均有交叉。熟悉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对本学科深化教学内容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最后,科研与教学彼此相依,科研是深化和更新教学内容的重要保证。理论来源于实践,教师应时刻关注社会新问题,法律实践的新情况,不断更新自身的学术研究课题,以满足社会变革的需要。 (三)备好学生——针对不同学生深化和更新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的更新不仅仅只是旧知识的淘汰和新知识的增加,不同的授课对象,授课内容的不同安排,每一次授课,都是一次新的内容更新,这比知识的汰旧入新更为日常,也更为重要。备学生主要围绕备学生的学科认知特点和规律、知识现状、生活背景、情感因素和身心特征等内容展开。如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要实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案例;而非法学专业开设法学课程,重点就不应是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而应是进行规范意识的培养,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这要求教师备课时,同样的知识针对不同的学生要区别准备。如大学生同居事件,法学专业应在回答同居行为是否合法的前提下更关注同居期间财产归属等法律权利义务问题。思政专业学生则回答同居行为是否符合基本的道德,学校校规和法律等行为规范的问题。 Tags:浅谈,法学,本科,教学内容,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