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教育网,面向全国的中小学学教师、家长交流平台

规范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

日期:2011-12-15 09:19 阅读:

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省近日下发了《关于2012年春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为有针对性地做好2012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整改完善工作,使之更符合国家对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堵塞管理环节上得漏洞,保障中小学教辅材料新模式的规范运行,《通知》重点在六个方面提出了整改完善意见——

一是彻底杜绝自编自审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一律不得组织编写供学生有偿使用的教辅材料。各地对过去在教辅材料审读过程中未实行回避制度而选用的版本应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并制订和完善相应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稳定实行“一教一辅”使用版本。为方便学生使用,保持教辅材料版本使用在一定时期的延续性,2012年春季前各设区市不再组织中小学教辅材料审读选用。各地应在认真做好对本区域范围内自编自审、收取不当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原则上继续维持各校现有教辅材料使用版本不变。

三是加强进校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当地物价、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各出版发行单位要针对整改完善后进校教辅材料版本相对集中、稳定的状况,降低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并将价格下降部分全额返还给购书学生。

四是提高发行单位服务质量。发行单位应按照征订发行工作的时序要求,及时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预订单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进校辅导材料的调配,实现教辅材料和教科书课前同步到位。在预定过程中,对初中总复习辅导用书实行“限科目”,生物、地理两科不再列入预订范围;所有发行单位均不进入校园,不得聘请学习教职工有偿协助组织预订。发行单位也不得在发行进校教辅材料中夹带和搭售其他报刊等印刷品。

五是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过程监管。省教育厅加强对各设区市实施新模式运行的指导督促,对各地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告诫和纠正。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完善制度建设,注重日常监管,将问题发现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进校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规范、有序。

六是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禁各地超出“限学科、限品种、限数量”的要求违规新增审读项目,严禁学校和教师违反学生意愿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和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对经群众举报和工作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规范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把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和行风建设、队伍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Tags:规范,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