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精神,结合宁德市基础教育的实际,拟制定宁德市2012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的实际,制定宁德市2012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综合地评价学生,逐步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革与继承、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改革,维护考生的权益,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有利于学校、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面向全体学生,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有利于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培养和选拔。 (四)突出评价方法的多样化、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兼顾水平考试和选拔性考试,综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一)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科目: 统一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等10科。 统一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英语的口语交际等科目的考查待条件成熟后进行。 (二)学校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等。 学校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考查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考查的监督检查。 (三)考试时间安排: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等7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 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 上午 下午
(四)考试科目的分值与等级: 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各为150分,其他学科分值均为100分。 语文、数学、英语公布原始分。 物理、化学学科分别以卷面成绩的30%、20%换算成分数。 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和初二的地理、生物成绩按等级(A、B、C、D)记载,原始分不公布。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各县(市、区)各学科A级人数应不少于本县(市、区)与考数的20%,达不到20%时降分至达20%止;B级以上(含B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50%,达不到50%时降分至达50%止;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80%,达不到80%时降分至达80%止。原始分不公布。缺考不记等级。 由于上年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2012年初中毕业班学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由于上年初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科毕业升学成绩。 2012年初二学生地理、生物考试缺考、0分和C级及以下的考生可参加下年度的考试,其中,缺考的考生参加下年度考试可作为首考,0分和C级及以下的考生参加下年度考试视为重考,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分-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体育考试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以下为D级。 考查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两档。 (五)录取总分 2012年中招录取时,以等级呈现的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学科成绩达到B以上等级的分别给予奖励分(A级每科奖励5分、B级每科奖励2分、C和D级不奖励;地理、生物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体育免考等级成绩不享受奖励)。 物理、化学学科分别以卷面成绩的30%、20%换算成分数。 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原始分+理、化换算分+等级奖励分+照顾分。 (六)考试、考查形式: 开卷笔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 闭卷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 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采用现场测试。 学校考查科目的具体时间、内容、形式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七)考试的组织: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各初中学校的毕业生都应参加。 地理、生物作为2013年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目前在校的初二学生都要参加考试。 由于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没有初二地理、生物成绩记录的2012年初中毕业班学生,必须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统一考试。 2、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查考试学校的设备设施条件,组织人员培训,制定考试日程表,并具体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11〕1号)规定执行。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的具体方案、试题和操作要求等按宁教中〔2007〕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流动人口在我市各县(市、区)初中就读一年以上(初三年级必须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地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属县(市、区)报考,并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当地一中除外)的招生录取。 4、全市统一考试的文考科目试卷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命制,实行统一的网上阅卷。除此之外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的组织等相关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考试的规范、公平、公正。 Tags:福建,宁德,2012,中考,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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