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龙岗区教育局公开作出回应,对此次事件中的龙湖学校给予以下处罚:1,取消该校1年内评优评先的资格,2,对该校主要责任人、校长及校安全主任进行处罚,并且在一个学期内停止对二人的民办教师工资补贴,共计3600元。并且对肇事司机万某个人作出处罚。 校方承认校车管理确有漏洞 对此,龙湖学校校方表示,在此次事故中,校方在校车安全责任落实问题上,确实有反思之处:司机万某为学校“备用”司机,虽然有A1大巴驾驶证,但在没有取得“校巴驾驶员资格证”的时候,顶班上路。 司机悔恨当初不该心存侥幸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肇事司机万某,他告诉记者,事发至今,自己悔不当初。 Tags:无证,校巴,司机,入龙,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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