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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迟到罚款 老师该不该对学生“经济制裁”

日期:2011-9-28 11:14 阅读:

       学生迟到罚款5元,熄灯后玩手机被没收,领回时需交30元。昨天,有网友在网上报料,认为大足中学老师的做法或是为了敛财。到底是不是敛财?昨天,记者就此采访时发现,该班级是将罚款充作班费,用于半期、期末奖励优生,而并非据为老师所有,可这种管理方式,是否合理合法?

  学生以“家长”名义举报

  昨天,在大渝网上,一名“家长”称,她的孩子在大足中学2014级28班读书,孩子所在的班级,迟到第一次口头教育,以后再迟到,每次就罚款5元。

  这名“家长”说,学校的老师敛财,除了迟到罚款外,还有一种方式:孩子有一名同学,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玩手机,结果被老师查夜发现,手机没收了,最后,那名同学向班主任交了30元钱才领回了手机。

  “请问这算是什么学校?”这名“家长”希望相关部门能对学校的作法进行调查。

  记者昨天还联系上投诉者,意外发现投诉者并非学生家长,而是该校的一名学生天天(化名)。这名十五六岁的孩子谈及以“家长”的名义举报表示,是怕被学校查到。

  老师不应对学生“经济制裁”

  天天告诉记者,有一天,学校晚上7点上课,一名同学7:03到教室,因此被班主任老师陈跃罚了5元。自己虽然没有迟到被罚款,但他并不认同老师的这一做法。他说,开学时,班主任陈跃老师宣布:学生从第二次迟到时,便每次罚款5元,充当班费。此时,他便对老师的做法有些反感。

  他还说,这些罚款充作的班费到了期末用不完,那是不是会进了老师的腰包?班上的一些同学曾经私下议论过,觉得老师不应对学生采取“经济制裁”。

  回应

  老师:罚款用于奖优生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大足中学2014级28班班主任陈跃老师。陈老师说,这些初一新生进入学校才三四个星期。入学之初,班委会讨论、制定纪律。其中有学生提出,对于迟到的同学,应采取罚款的方式,以此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同时将罚款用于奖励优生。经讨论后,该班将迟到两次以上处以罚款的条款,写进了班级纪律守则中。

  对于交30元钱才能领回手机一事,陈老师说,一名同学在晚上11点过用手机玩游戏,被查房的老师发现。熄灯后玩手机,属于严重违纪,老师当即没收了手机,并将手机交给了他。“按规定,手机应由我交还给家长,但我考虑到学生是初犯,于是让那位学生交了30元‘保证金’领回手机。”陈跃说,如果那名同学在一学年之内不再犯这一错误,他将退还“保证金”,但若再犯,则将30元充作班费。

  陈跃表示,开学以来,共收了迟到的罚款约为20元,“保证金”30元。目前这些钱都由他保管着。其中罚款部分,将在期中和期末作为奖金奖励班上的优等生。

  校方:学校将调查整改

  老师的此举,是否合理合法?昨天,记者就此联系市教委新闻中心主任黎拥宪。他表示,教师对学生进行罚款,是决不允许的。

  大足中学办公室副主任黄万书、政教处副主任刘中全均向记者表示,学校将对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此调查整改。陈跃老师昨天则对记者表示,他将召开班会进行讨论,重新制定对班上的纪律守则,但他认为,对少数纪律意识不强的学生,如果不用经济处罚,光靠说服教育,往往难以凑效。

  对于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名校的老师怎么办的?昨天,重庆一中办公室主任张群力说,按法律规定,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都是违法的。教师对迟到学生罚款的行为,违法了法律规定,同时罚款不能让学生心服口服,还会伤害学生的心灵。

  他说,对纪律意识不强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先找其谈话,让他们学习纪律制度,再让这些学生拟定出遵守纪律的计划,同时请全班同学帮助、监督他,另外,必要时校方可请学生家长共同做工作,正确引导学生的日常行为。

  网友声音

  老师有啥权力罚款?

  网友A:罚款罚款,他有啥子权力罚款。

  网友B:学生找了什么钱?还不是罚家长的。应该去教委告发他。

  网友C:这个老师太没得师德了,应该跟校长反映下,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转学算了。

  网友D:迟到是不对,但用罚款来惩罚,怕是想借机敛财吧。

  网友E:以前是体罚,现在是罚款,我看是有些人想发财。

  网友F:老师这样做也是为学生好,要知道有些学生的确不太听话,罚他们的钱奖励给好学生,也没啥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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