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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新出台"减负"十条 学校设举报电话

日期:2011-6-14 13:58 阅读:

         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再次出台十大措施,要求各区(市)县和学校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根据要求,学校将设立“减负”举报电话,检查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措施1:学校设立“减负”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规定,各学校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要设立“减负”举报电话,定期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中。各区(市)县也要为学校制订“减负”管理评估办法。

  措施2: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不得挤占音、体、美、劳技、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每学期开学前,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完成对区域内学校课表的审核备案工作,并随时对学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措施3:不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义务教育段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8:00,高中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休息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学校还要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措施4:不得进行高(中)考表彰奖励

  各区(市)县教育局、教研、考试等相关机构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辖区内学校、班级和考生的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及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等信息,更不得以此排名;不得进行高(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考试成绩及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奖惩。

  措施5: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5小时以内。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建立作业调研、调控及年级作业集体设计等制度。

  措施6: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另外,各区(市)县要对区域内学校期末文化课考试题建立定期抽样分析、评估制度,把试题难度控制在国家课程标准内。

  措施7:教师不得推荐教辅资料

  学校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

  措施8:除高三外不得组织集体补课

  市教育局提出,严禁义务教育段学校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高中阶段,除高三毕业年级外,学校也不得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

  措施9:健全对学校评估与督导制度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对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课程计划执行情况、学生课外作业量、学生睡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集体补课和中小学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与公布名次等突出问题,市教育局要求相关部门要进行针对性督查。

  措施10:严格问责视情节轻重处理

  根据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建立“减负”巡视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若有学校违规,各区(市)县要严格问责,责令违规的单位、学校、个人限期整改,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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