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网站24日公布的一份文件,教育部又一次明令禁止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和幼儿园入园挂钩的乱收费,并把其作为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任务。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乱收费现象,文件提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 针对幼儿入园难产生的乱收费现象,文件要求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Tags:教育部,再禁,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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