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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市农委获悉,北京市正在制定“村庄规划标准”,要求凡600人以上的大型村以后应设置幼儿园或托儿所。这项规划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该规划对村庄大小进行了具体分类,对不同类型村庄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小于200人村庄的为小型村,200至600人的为中型村,600至1000人的为大型村,村庄人口高于1000人的,是特大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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