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教育局昨天通报,教育局于近期下发《关于期末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重申不得在寒假期间给学生补课。 银川市各初中、小学、幼儿园于2011年1月16日,高中学校于1月23日正式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20日开学报到,21日正式上课。 《通知》重申“十不准”规定,强调各学校在寒假期间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休息与学习,寒假作业应控制在每天一小时左右。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和有偿补课。各中小学教师不得在假期从事有偿家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及时纠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此外,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擅自推迟和提前放假及开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须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应按新课程标准要求对学生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严禁以分数给学生排名次。 Tags:银川,市教育局,下发,十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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