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规范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教育咨询”机构的业务范围,超出审批范围非法办班办学的,将依法依规处理。《意见》规定,未经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任何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不得继续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活动。未经审批或备案,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设立校外分支办学机构和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办学名义,将高层次学历教育安排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或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不得出租校内场所和设施供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Tags:教育咨询,公司,不得,超范围,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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