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缓解民办学校的资金困难,加快发展民办教育,今后内蒙古将通过财政拨款、银行信贷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资金扶持。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起,内蒙古自治区级财政将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提升民办教育发展水平。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将纳入每年度的财政预算,而且将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 为鼓励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内蒙古规定凡是教育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有学历颁发资格的民办高等院校,内蒙古将依照高等教育学生人均定额事业费10%的标准,给予民办院校一次性奖励。如果民办学校承担了义务教育任务,所在地政府也将拨付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 为拓宽民办学校的资金获取渠道,内蒙古还将鼓励金融部门像支持公办学校那样,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提供信贷支持,同时也支持民办学校申请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贷款。此外,内蒙古还将支持社会资本以公益信托投资、公益教育基金、协议投资等形式,参与发展民办教育项目。 Tags:内蒙古,增加,投入,缓解,民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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