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制定出台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三类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 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的标准统一按省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职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标准予以补助。 为弥补免学费后学校运转的经费缺口,通过财政给予的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具体办法第一、二学年免学费缺口由财政按免学费标准补助,第三学年公办学校免学费缺口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学校顶岗实习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一块由中央、地方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民办学校补助资金按隶属关系,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 Tags:年起,中职,校对,三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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