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新学年开学在即,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校园保卫,同时严防交通、溺水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尽快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保安暂不能及时配备到位的,必须采取其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通知还要求在开学后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尤其要加强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 相关新闻 首部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下月北京实施 保安校园巡逻须穿戴警用装备 南都讯 为防止侵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案件的发生,北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须配备专职保安员,上学前、放学后1小时,保安员将穿戴警用装备进行安全巡逻。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由该市公安局编制的北京市首部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将于9月1日起实施。 今后,受聘于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员,每人须配备警用防暴头盔、防刺服和防割手套,以及橡胶警棍、对讲机和照明设备。按规范要求,在上学前和放学后的1小时内,保安员应穿戴上述设备进行安全巡逻。 在上学、放学时,学校摄像机的监控范围应锁定在校门口。对于证件与本人不一致、拒不交验证件和证明的来访人员,保安员应禁止其入内。如果遇到可疑人员,保安员不能对其进行搜身,应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该规范是首部有关校园保安服务的规范,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小学、幼儿园(含打工子弟学校、补习班)等未成年人集中学习、活动、住宿场所内开展的保安服务活动。 据统计,目前北京各区县中小学、幼儿园约有4470家,实际雇用保安人员的学校仅1284家,校园保安6500余名。(李佳) Tags:教育部,强化,校园,保卫,严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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