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用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取代原来的中考文化课考试。高中阶段学校将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昨天上午,在全市中小学生招生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门详解了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今年,我市继续增加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人数,由去年的70%增至80%以上。 普高计划内招生将增至80%以上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15日。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学生选报志愿,高中招生学校负责采集初三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信息、打印信息认证单及印制考生准考证。高中学校不得为报名材料不全或相应认证不完整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对不按时送交“考生信息认证凭证”或没有签字的学生,不得向其发放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学生可填报3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2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填报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学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均可以兼报。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将力争扩大到招生总数的80%以上,而去年这个数字为70%。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的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经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学生的收费标准收取。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 招生学校按校划线错时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预计7月5日开始。 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招生学校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各校将按照报名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录取分数线。 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达不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各学校要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 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小学、初中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去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学校新增济南外国语学校,今年我市实行指标生录取的高中学校仍为14所。同时,从今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将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据介绍,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二中学、济南第三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济南外国语学校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0%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5%作为指标生进行分配。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入的除外)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另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2010年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未完成2009年指标生招生计划任务的初中学校,在2010年招生时市教育局将根据其未完成计划数占该校指标生计划总人数的比例相应减少对该校的指标生投放数额,并将空余出的指标生数额分配至2009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初中学校。 对在2009至2010年度期间,未能按照省市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违反素质教育有关要求,出现违规违纪的初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在2010年度高中招生指标生录取奖励数额分配中扣除5%至10%。 点击高中招生录取关键词 ■关键词:指标生 新增一所学校可享受指标生 今年,我市各指标生分配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具体是: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二中学、济南第三中学、济南中学、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章丘第四中学、历城第一中学、济北中学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65%,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将指标生分配计划的45%,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等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其中,济钢鲍山学校是今年新增的一所可享受指标生的学校。 剩余10%的指标作为奖励指标进行分配,其中将5%指标生奖励数额分配至2009年中考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率超过50%的初中学校,另将5%的指标生奖励计划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区属被评为“2008至2010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初中学校。 济南外国语学校指标生按上述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 实行指标生政策的普通高中录取时先录指标生再录计划内统招生。凡达到指标生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且学生在校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B级(含B级)以上,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到B级(含B级)以上的学生列入指标生录取。 ■关键词:择校生 将控制在招生总数30%以内 2010年,普通高中可根据招生政策及办学实际招收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政策。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内录取的学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择校。 ■关键词:特长生 学校不可与学生签订承诺协议 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七中学等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分别按不超过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4%和6%的比例确定入选人数。 招收特长生学校测试时间为4月21日至30日。测试结果须张榜公示3天,然后按择优原则确定人选,填写特长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局审批。 经招生学校测试确定的艺体特长生初中3年日常学习成绩应达到C级(含C级)以上等级(其中,其特长对应的具体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必须为A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达到C级(含C级)以上,学业水平考试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级考核达到C级(含C级)以上,体育特长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70%、其他各类特长生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计划内统招录取分数线80%的,且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的可被招生学校列入计划内录取。达不到分数线要求的,经招生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按照招收择校生的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招收各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准与学生签订各种形式的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不得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 ■关键词:特殊考生 照顾分最多不得超过20分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边疆国境县(市)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军队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现役军人子女(非第一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第一志愿报济南回民中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考生已照顾的10分)投档,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学生若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取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关键词:推荐生 济南外国语学校推荐生招生计划增至20% 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钢高级中学今年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同时,济南外国语学校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由去年的计划内统招10%增至计划内统招20%。 凡综合素质评价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凡初中3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与去年相比,济钢鲍山学校新列入可推荐推荐生的学校行列。 回民中学、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济南回民中学的高中部和济南第三中学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推荐保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Tags:教育部门,详解,2010年,高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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