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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应实行免费制度

日期:2010-3-11 10:30 阅读: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将职业教育法修改纳入近期工作日程,最好列入2010年或2011年立法计划。”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代表告诉记者,已经出台多年的职业教育法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等方面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建议修改。 

  两会前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纲要提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周洪宇为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2007年,全国初中毕业生1964万,普通高中招生840万人,中职招生810万,基本实现了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即便如此,全国仍有300多万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也没有接受职业技术培训。而同一年全国高中毕业生也有260多万不能升入大学,并且很少能够接受技术培训。 

  “从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和发展的趋势来看,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需求的高峰即将到来,如果只有高中和大学这一座独木桥,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将很难缓解。”周洪宇分析。 

  他解释,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在与普通教育并行不容的“双轨制”中明显处于弱势。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证明,必须逐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术精英。但在当前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提倡“终身教育”的背景下,现行职业教育法没有为职业教育与常规教育的沟通留下必要空间,未能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基础性和有远见的法律引导。 

  职业教育发展面临问题突出亟待修改职业教育法破解难题 

  “目前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周洪宇分析,有的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认识不够,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措施不力,致使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失衡。另外职业教育城乡差距很大,特别是农村职业学校条件简陋,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不适应社会和企业的需求,部分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僵硬,校企合作办学开展不够的情况,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制度尚未得到全面推行。 

  他说,这些问题都有必要通过修改职业教育法,从根本上解决职业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而且,修改职业教育法的条件已成熟。 

  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重大决策。湖北、江苏、重庆、黑龙江、福建等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职业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这些都为修订职业教育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此外,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广大职教工作者积极进行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改革,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改职业教育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等职业教育应实行免费制度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 

  “建议修改职业教育法时,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业教育的方向,又要从微观上修改具体内容,使法律条款更明确、更具实际指导意义。”周洪宇说。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是周洪宇一直大力提倡的,他认为,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是帮助这些家庭脱贫的根本方法。他建议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安排经费,对接受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及其涉农专业的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杂费和课本费,并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补贴生活费。 

  他还提出,要适当发展本科层次乃至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明确投入责任和标准,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完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取、管理使用办法,建立教育附加费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立项、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目前很多企业不愿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等现象,他建议在法律中明确企业承担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如明确企业在免费提供学生实习、教师进修、设备添置、课程改革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应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尤其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和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他建议,建立职业教育执法责任监督制,健全和完善师生处分和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和仲裁制度,保证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他还建议通过法律修订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政府职能,打破部门界限,对职业教育实行统一协调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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