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5日)湖北省高考政策出台,总体来看,政策在保持稳定的同时,进一步推进高考改革,在11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十一点变化 1.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今年,全省所有考生、各类志愿都在网上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规定截止日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 2.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 今年增加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3所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至此自主招生试点的二本院校由原来的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和江汉大学4院校增加到7所。增加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学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在批次线上自主招收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此类自主招生院校由原来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所增加到5所。 3.高校共建生录取调整 一是调整志愿结构。共建生志愿由多个平行志愿组成,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二是与志愿结构调整配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录取学校调档线下20分,调整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三本院校可录取批次线下生 征集志愿时,如批次线上有效生源(指三本线上填报了三本志愿的考生)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5.改进军事院校划线办法 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军校招生执行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再单独划定一条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6.严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今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要全程监控录像,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同时规定,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得投档,招收院校不得录取。录取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由去年规定的二本(二)分数线的60%提高到65%。 7.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权重加大 总分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500分。考生投档成绩由原来的高考成绩与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调整为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 8.农家独女可加分 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9.省招办不再打印《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 今年,省招办只打印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寄发高校,作为考生被高校录取的依据,不再打印《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高校根据省招办寄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与有关报名资料一起寄送被录取考生。据称,近年来我省招生环境趋于规范化,再打印确认表意义不大。 10.调整高职统考科目和投档办法 高职统考科目由去年“3+专业综合”调整为“3+计算机应用基础”。“3”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为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生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从2010年起,双特色对口升学科类取消。 11.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今年加大对考生、高校和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工作人员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中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通过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违规获取考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除按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等处理外,下一年度将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从2010年开始,全国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在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Tags:湖北省,2009年,高考政策,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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