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云南省教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基〔2014〕5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的规定。通过初中招生制度的改革,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昆明作为边疆少数民族省份唯一的特大城市,情况复杂,矛盾多,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旺盛需求,距今年小升初工作时间紧,必须尊重教育规律,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升初中 “免试入学”工作。 三、坚持“稳妥过渡、逐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小学升初中工作,确保明年全面实施“免试入学”要求。任何学校均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也不得通过培训机构考试录取。 2014年,公办初中入学一律按照“以校划片,结合户口和居住地(人户分离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办法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条件成熟的学校应按照“免试入学”要求招录学生,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可按照“网络报名、学校测评、双向选择”的方式招录,每个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1至2所民办初中学校。 从2015年起,全面实行“免试入学”。公办初中入学维持“以校划片,结合户口和居住地(人户分离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办法不变;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拟按照“网络报名、免试入学、双向选择、学校自主”的原则招录学生,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昆明市辖区内已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由民办初中学校采取电脑摇号或随机派位等方式,按照当年招生计划不低于50%的比例录取;第二批次录取:昆明市辖区内报名未被第一批次录取和辖区外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由民办初中学校采取参考小学综合素质评价、面谈等方式,按照当年招生计划不高于50%的比例录取。录取比例和操作方法将根据年度实际情况逐步完善。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对昆明市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报民办初中学校未被录取的,由各县区依法统筹安排入学,确保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五、按照“市级协调、县区落实、学校负责”的原则,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出台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民办初中学校制定具体招生办法,做好招生工作,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和职能部门的监督。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民办初中学校,其招生结果不予认定,不办理学籍,年检视为不合格,并向社会公示。同时,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违规违纪的当事人依法进行追究和处理。 Tags:2015,昆明,小升,最新政策,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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