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受教育水平和受教育机会明显落后于城市。要缩小这种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必须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体制。 以律师为职业的刘红宇说,纵观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发达国家都是在经济欠发达时期就开始普及义务教育,而且对农村教育给予特别关注。在我国,由于农村教育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教育发展水平低,进而导致农村人口文化素质低,最终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刘红宇表示,目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构成,只有8%由中央财政支出,另外92%则由各级地方财政支出,其中大部分由县级以下财政支出。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财力严重不足,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明显捉襟见肘。地区间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平衡,决定了以县为主投入体制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属性。”刘红宇说,“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应该实行以中央为主的投入体制,确立农村义务教育在国家中央财政中的重要和优先地位,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 Tags: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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