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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入伍四个优先优惠政策

日期:2013-9-16 15:19 阅读:
应届毕业生入伍四个优先优惠政策:21教育网整理了一下,包括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详细如下: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在征兵报名期间在原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过到学校的,需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才能报名。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体检和政治审查上,县级征兵办公室会优先安排应届毕业生进行上站体检,需要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高校应届生享有优先审批定兵的优惠政策。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预征对象入伍。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县级征兵办公室分配新兵去向时,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按其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到适合岗位,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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