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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港澳18所高校继续在广西招收自费生

日期:2011-5-12 11:37 阅读:

5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了解到,经教育部同意,2011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18所高等学校继续在广西招收自费生。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的高校共有12所;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及研究生的高校共有6所,其中澳门城市大学只招收自费研究生。

两所香港高校参加全国统一招生

据了解,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的广西籍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有关招生学校。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以下简称香港10所单招院校)的考生还须直接向学校报名。不同的是,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按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方式报考,统一填报志愿。

录取工作由香港12所招生学校负责。其中,香港10所单招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新生,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生安排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6所澳门高校在桂招生

今年,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5所高等院校继续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户籍在广西并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另外,澳门城市大学只在广西招研究生。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在广西招收研究生,报考学生必须是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且入学前户籍也在教育部同意招生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在广西的本科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专业,若报考其他专业,必须参加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凡报考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的自费本科生、预科生及研究生的考生,直接向招生高校报名。

本科、预科录取时,根据考生的志愿,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进行录取。研究生录取由招生学校直接受理,决定是否面试和录取。如需要面试,招生院校会自行联系内地高校提供场地,负责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通知考生。

港澳学历受内地教育行政部门承认

凡被香港、澳门的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赴香港读书的新生还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学生在香港、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在香港、澳门高等学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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