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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济宁中考加分政策

日期:2015-12-18 15:3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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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山东济宁中考加分政策:
  1、综合类:少数民族考生、华侨港澳台胞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
  2、德育类:市教育局评选表彰的初中毕业年级的“市级优秀学生”加10分录取。
  3、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子女类:根据济政办发〔2008〕46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加10分录取。
  4、军人子女类:根据鲁政联〔2012〕1号文件精神,高中招生时军人子女加分共三种情况,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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