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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15广西艺术统考工作通知

日期:2014-10-13 10:52 阅读:

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

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分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播音主持、广播影视编导6类。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

二、考试时间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2014年12月7日。

(二)书法类专业考试:2014年12月8日。

(三)音乐类专业笔试科目《听音记谱》、《乐理》考试:2014年12月8日下午;面试科目考试:2014年12月9日-12日。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2014年12月9日-12日。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2014年12月6日-8日。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2014年12月7日。

各类专业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文附件1。

三、考试地点

(一)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参加考试。

(二)广西艺术学院考点。

在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参加考试。

(三)广西民族大学考点。

所有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参加考试。

四、统考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3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4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成300分。

(四)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2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3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成300分。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专业素质》、《普通话语音》、《才艺展示》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成300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0.6、故事写作1.2、影视作品分析1.2)折合成300分。

各科《考试大纲与说明》刊登在广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请考生仔细阅读。

五、报名和信息上报

艺术统考报名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符合艺术统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时,同时办理艺术统考报名手续,并打印《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见附件2),经报名点加盖公章后,自行保管。

报名结束后,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4年11月20日12:00前,在上报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库时一并上报艺术统考报名信息库。

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生办理考试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已进行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所在市所属的考点进行信息确认、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一)美术类、书法类专业。

1.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12月5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办理有关手续。5日上午8:00-12:00为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下午2:00-6:00为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

2.在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12月5日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办理有关手续。5日上午8:00-12:00为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钦州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下午2:00-6:00为玉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

(二)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1.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办理有关手续。

2.在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办理有关手续。

(三)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

所有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12月5日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名收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在报名时除交纳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外,还要到指定的艺术统考考点交纳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艺术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3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八、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14年12月25日在广西招生考试网上公布。

2014年12月25日始,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118114查询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成绩单(电子版)由我院统一发至考生报名所在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由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打印发放,2014年12月30日后考生可到所在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领取。艺术统考合格的考生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主页上的“普通高考艺术备案查询”链接查询成绩,我院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考合格证。

九、考试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纪舞弊的工作人员、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十、其他

(一)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名单见附件3)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二)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或经我院同意后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区外普通高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美术学院高职(专科)的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高职(专科)的影视表演和人物形象设计两个专业、北京电影学院高职(专科)的专业,录取时,可直接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也可使用院校在我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成绩;区内高校(广西艺术学院除外)、区外其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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