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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十堰市中考体育评分标准

日期:2015-9-11 10:47 阅读:
2016湖北十堰市中考体育项目包括肺活量体重指数(5分)、立定跳远(15分)、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2016湖北十堰市中考体育项目和评分标准
  1、肺活量体重指数:
  ①采用“身高体重测试仪”测试体重。每人测试一次。
  考生要脱去外衣、帽,安静站立于体重计中央。测量数值,以公斤为单位,计小数点一位并采取四舍五入。
  ②采用“肺活量体重测试仪”测试肺活量。
  考生手持肺活量吹嘴对准口嘴(贴紧不要有缝隙),面对肺活量计站立,以中等速度和力度尽全力吹气,测试中不得中途二次吸气。测试二次,以最高数值为肺活量体重指数值。
  2、立定跳远:
  ①采用“立定跳远测试仪”测试。
  ②考试中不许穿钉鞋,不用起跳板。学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垫步或连跳动作,否则视为犯规(成绩自动记为0分)。每人跳三次,记录其最好一次成绩。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①采用“多用途跑速测试仪”测试。
  ②采取站立式起跑,每位考生测试一次,考试中不许穿钉鞋,不能使用起跑器。每组1—16人。
  ③听到信号(口令或哨声)后起跑,有抢跑犯规者该组召回重跑,每人抢跑犯规不得多于两次,三次抢跑犯规者,成绩记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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